什么叫合理预见规则问题(什么叫合理预见规则的定义)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什么叫合理预见规则问,什么叫合理预见规则的定义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郭建新律师解答:

  民法典中的合理预见原则是: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主要理论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只能承受订立合同的意思范围的约束,其责任的承担同样也不能超过意思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郭建新律师介绍:

  姓名:郭建新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199910144049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中唐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中唐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6892027362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青林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65888371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1001室

  擅长领域: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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