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禄律师解答怎样认定虚假诉讼罪(刑法中的虚假诉讼罪)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王继禄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怎样认定虚假诉讼罪,刑法中的虚假诉讼罪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王继禄律师介绍:

  王继禄

  执业证号:15301200010304429,已执业:20年

  执业机构: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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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怎样认定虚假诉讼罪,刑法中的虚假诉讼罪

  王继禄律师解答:

   在刑法中,下列情形可视为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

   1.虚假诉讼的行为人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可以表现为“单方欺诈”和“恶意串通”;

   3.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扰乱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的单位或者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之一

   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逃避法定债务,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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