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梅州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呢)

  梅州市现在有少数的居民是在领取低保金,有关部门每年会对这些低保户进行核实回访,如果发现低保户是不符合领取条件是需要及时办理取消低保业务,有的低保户询问关于梅州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梅州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

  

二、梅州取消低保业务设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社会救济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社会救济申请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等有关证件。

  第十九条 原批准救济的机关应当定期对救济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复查,经调查其家庭收入确已不低于社会救济标准的,应当及时停止社会救济。

  

三、梅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如何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申请救济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上面是小编关于梅州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的解答,在梅州市办理取消低保业务是需要提供这些资料,并且是依据这个步骤办理,一般是低保户的经济收入条件超过低保标准。各位对于梅州市取消低保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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