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最新规定(2018年流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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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俊伟律师解答:

   产假新规定:

   1.女职工享受产假98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

   2.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朱俊伟律师介绍:

  公司综合类业务

  诉讼与仲裁

  法律风险管理

  专业经验

  从业以来参与多起顾问单位法律事务服务,企业尽职调查等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办理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

  工作经历

  2018年3月至今北京市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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