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纳税(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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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道明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可由个人到税务局办理,在取得收入后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有纳税人的,纳税人可以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通常由用人单位作为纳税人办理纳税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每月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次年3月31日前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纳税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应当按月或者按次计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分次代扣代缴税款。
邹道明律师介绍:
姓名:邹道明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19971023370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868917Q律师事务所主任邵浩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8876784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里西侧司法局二楼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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