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纳税(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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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道明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可由个人到税务局办理,在取得收入后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有纳税人的,纳税人可以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通常由用人单位作为纳税人办理纳税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每月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次年3月31日前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纳税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应当按月或者按次计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分次代扣代缴税款。

  邹道明律师介绍:

  姓名:邹道明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19971023370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868917Q律师事务所主任邵浩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8876784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里西侧司法局二楼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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