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办案人员的追究(冤假错案追责哪个被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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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运佐律师解答:
冤假错案一旦追究到底,办案人员面临的处罚是: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枉法裁判,司法人员明知自己无罪而被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致使知道自己无罪的人被追诉,故意包庇知道自己有罪的人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司法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也构成成本法。
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运佐律师介绍:
姓名:李运佐
英文名
性别:男
所属事务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A20102304050870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2011年03月01日
执业证号:14403201310015346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2013年12月26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2013年12月26日
政治面貌群众
工作语言中文,英语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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