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流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样,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步骤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毛亚楠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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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营业执照》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毛亚楠律师介绍:

  姓名:毛亚楠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110942881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康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康盛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62153433Y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兴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64419316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401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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