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流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样,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步骤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毛亚楠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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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营业执照》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毛亚楠律师介绍:
姓名:毛亚楠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110942881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康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康盛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62153433Y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兴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64419316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401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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