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代通知金多少)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代通知金的支付标,代通知金多少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许顺兴律师解答: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许顺兴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77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大专

  执业机构:上海一曼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199010887108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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