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具备什么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具备什么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具备什么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邢晓律师解答:

   符合下列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被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未能通过试用;工人严重违反纪律;职工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邢晓律师介绍:

  教育背景

  1987年北京市自学高考北京大学法律大专文凭

  2005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律本科

  工作经历

  1973年12月-1983年7月北京基建工程兵服役干部

  1983年07月-2003年12月北京城建集团七公司、三公司干部,法律顾问

  现为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业务范围

  涉及建筑工程的各类合同纠纷;

  涉及公司企业的各类法律纠纷;

  民事诉讼。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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