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三年是什么时候改的内容(诉讼时效3年什么时候改的)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诉讼时效三年是什么时候改的内,诉讼时效3年什么时候改的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裴可安律师解答:

   2017年10月1日变更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裴可安律师介绍:

  【专业领域】

  裴可安律师在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刑事诉讼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涉及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是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服务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管理法律事务部、民商事诉讼法律事务部的核心成员。裴可安执业以来除担任部分企业法律顾问外,也为多家银行提供法律服务,一直把金融、房地产作为重点的法律服务对象。

  裴可安律师拥有十余年的执业经验,特别擅于草拟、审查经济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类法律事务;裴可安律师先后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为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此外,积极参与企业间的股权转让法律服务事宜,在破产领域也有专业的法律服务经验。

  裴可安律师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代理过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深圳沙井新义务黑社会性质案”及“汕尾黄萍等15人涉黑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行业内有较好的影响力。

  【执业经历】

  2002年至今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6年6月1日至今广东星辰(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

  【工作语言】

  汉语、英语

  擅长领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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