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织的职权有哪些内容(清算组织的职权有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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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仇京春律师解答:

   清算组织的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缴纳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法律依据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四)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仇京春律师介绍:

  姓名:仇京春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19981165394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795412U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小辉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7763888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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