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织的职权有哪些内容(清算组织的职权有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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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京春律师解答:
清算组织的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缴纳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法律依据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四)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仇京春律师介绍:
姓名:仇京春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199811653947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795412U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小辉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7763888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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