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犯罪追诉期限计算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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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鸿飞律师解答:

   刑事追诉时效期限计算如下:

   1、犯罪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算;犯罪是连续或者连续的,从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

   2.在追诉期限内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也从后罪犯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是连续或者连续的,从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内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犯罪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经过下列期间的犯罪,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杨鸿飞律师介绍:

  姓名:杨鸿飞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31057189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首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首联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327130165B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鸿飞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81674545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8号紫金园1座B510、512室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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