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试用期最长期限(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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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奕律师解答: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不得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冯奕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4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中和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410861475

  主管机关:黄浦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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