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晓霞律师解答离婚判给对方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离婚后儿子判给对方可以继承财产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穆晓霞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判给对方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离婚后儿子判给对方可以继承财产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穆晓霞律师介绍:
穆晓霞
执业证号:16401201711523137,已执业:3年
执业机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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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离婚判给对方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离婚后儿子判给对方可以继承财产吗
穆晓霞律师解答:
离婚时判给另一方的子女仍有财产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且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即子女仍有合法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应按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
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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