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琥娜律师解答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做抵押担保贷款(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做抵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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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琥娜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
性别:女,年龄:33,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硕士,执业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注销,执业证号:13101201211489991,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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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做抵押担保贷款,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做抵押吗
薛琥娜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作为抵押物。房屋买卖合同本身不能作为担保,但可以提交作为还款能力证明。担保是用取得的私有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如果将来债务不能按时偿还,债权人可以享有一定的优先处置抵押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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