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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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华律师解答: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主要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张青华律师介绍:
姓名:张青华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199711975468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6100C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5906639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4号楼18.20层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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