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民律师解答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张世民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世民律师介绍:
张世民
执业证号:16101200510300538,已执业:15年
执业机构: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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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张世民律师解答:
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人可以自拟遗嘱:
1.立遗嘱人变更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变更必须表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变更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依照本法规定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一个人可以立遗嘱指定一个或多个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他的个人财产。
自然,一个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以欺诈、胁迫手段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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