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有时间限制规定(交通事故有限制多少时间内处理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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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楷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有期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鲁楷律师介绍:
姓名:鲁楷
英文名
性别:男
所属事务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019774110273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1997年06月01日
执业证号:14403200210810026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2000年08月01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2002年03月01日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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