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佳鹤律师解答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国有资产(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魏佳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国有资产,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魏佳鹤律师介绍:

  魏佳鹤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201910113759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国有资产,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魏佳鹤律师解答: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所有权;

   2.客观上讲,法人的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以本单位名义私分给个人集体所有,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