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冬律师解答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确定有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应该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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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冬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男,年龄:43,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执业机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310092748,主管机关:长宁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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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确定有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应该要多少

  林小冬律师解答: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般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和后果确定。婚姻的一方是重婚的;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二)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重大过错。

   755-79000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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