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凯律师解答不安抗辩权定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意思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周德凯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安抗辩权定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意思,不安抗辩权定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法规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周德凯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66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199210591475

  主管机关:杨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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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不安抗辩权定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意思

  周德凯律师解答:

   不安关系抗辩权的法律规定如下:不安关系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一方不先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后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在对方履行之前,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请求。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的,应当先履行。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后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第一履行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第二履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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