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伟律师解答行政问责方式有几种形式(行政问责方式有几种等级)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陈世伟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问责方式有几种形式,行政问责方式有几种等级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陈世伟律师介绍:
姓名:陈世伟,执业类别:兼职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0520558959工作电话:,执业机构: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行政问责方式有几种形式,行政问责方式有几种等级
陈世伟律师解答:
行政机关行政问责的方式包括:通报。对不履行职责的,要严厉批评,按规定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劝诫。对失职行为,情节较轻的,以谈话或者书面形式予以诫勉;调整或组织处理。对失职渎职,情节严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引咎辞职、降职辞退等措施。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八条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可以根据危害程度和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方式:
(1)通知。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训诫。在谈话或写作中告诫。
(三)组织调整或者处理。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危害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采取停职检查、调整岗位、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根据情况。
(4)纪律处分。玩忽职守,危害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根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有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