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收入怎么交税款(公司股权转让收入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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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亮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纳税方式: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在转让过程中支付的为取得股权相关合理费用而支付的金额)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买买转让的股份;不买,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孙金亮律师介绍:
孙金亮律师
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7年至2011年在北京市义信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执业,2011年在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专业擅长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票据法等民商法。承办业务以诉讼为主,非诉为附。诉讼业务承办伊始,以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常见的一般民事案件为主,后转型为买卖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票据承兑纠纷以及涉及公司的其他商事纠纷。非诉业务以企业债券发行、私募基金募集及投资为主。从业十多年来,所代理的案件基本涵盖了常见的民事争议领域和商事活动领域。
典型案例(诉讼和非诉各举一例):
1、2012年底,受当事人委托,介入河北邢台地区发生的一宗饲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宗案件涉及刑事和民事交叉,案件涉及天津、邢台、邯郸、重庆四地,涉及人数达三十多人,涉及金额几千万元,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该案后,及时确定了挽回财产损失的思路,并按照该思路及时将各种证据加以固定。因造成当事人损失的饲料销售业务员涉嫌犯罪,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业务员归案服刑后,各当事人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向业务员所供职的天津公司主张权利,本人选择了三位当事人进行代理。其中两位当事人的案件,在天津经过了不予立案到立案,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程序和检察抗诉审查程序、最后经过两次执行程序,历时三年,最终两位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得以挽回。另一涉及损失达两千多万元的公司经过邯郸市中院一审已经胜诉,现正在进行二审程序。本案争议点颇多,错综复杂,证据数量众多,需要深挖细读,形成证据链方能让天津公司承担责任。
2、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受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大同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和再次委托,共四次为上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协助上述公司共发行近百亿元企业债券,为当地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重组并购等提供了充足金钱,改善和提升了当地经济结构,最终惠及民生。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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