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明造假(虚假婚姻登记是否有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结婚证明造,虚假婚姻登记是否有效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翁永林律师解答:

   提供虚假证明登记结婚不一定是无效婚姻。如果在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后,双方不存在重婚、未成年结婚的情况,且两人不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那么该婚姻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两人也将依法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登记结婚的,应当重新登记。

  翁永林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71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大专

  执业机构: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199110153938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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