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解除未变更强制措施怎么处理呢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取保候审解除未变更强制措施怎么处理,取保候审解除未变更强制措施怎么处理案件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修艳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后,未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司法机关不同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张修艳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53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骏丰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611135013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