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股份公司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股份公司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陶于权律师解答: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发起人认买的股本总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应当经创立大会批准;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一个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应当经创立大会批准;

   (五)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陶于权律师介绍:

  陶于权律师擅长建设地产/争议解决,拥有超过27年执业经验,是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及监事会主席。陶律师一直或曾经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总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区房管局、重庆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重庆园博园管理处、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等大型国企、政府、民企及集团公司提供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专注于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融资租赁及有关土地、规划行政法律事务。

  代表性项目

  争议解决

  代理了中冶建工诉亚翔(苏州)集成系统有限公司、陕西钢铁集团和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案件,标的额约7000万元;

  为中国第十八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奎星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浪商凯悦集团公司、重庆野生动物园和巨立水泥有限公司,标的额约3000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代理正太集团、锦宸集团诉重庆聚金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额约1.2亿;

  重庆市南发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诉重庆云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立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团购合同购合同纠纷案,标的额约1.9亿;

  建设地产

  为清目花园立项、规划、用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投资总额8000万元)提供法律服务;

  主持“一城新界”房地产综合小区项目2.3亿元的合同起草,谈判,审核和管理等工作;

  为渝南工业区BOT方式的土地整治项目提供法律专项服务;

  为“石桥广场”四十三层的超高难尾楼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西南大学教育管理学士(1991)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5)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2008)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荣誉/兼职

  重庆市律师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业著作

  “房地产市场融资异象”(《西部律师论坛》)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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