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财产损害争议如何处理和解(交通肇事财产损害争议如何处理流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肇事财产损害争议如何处理和,交通肇事财产损害争议如何处理步骤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陆超律师解答: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方式处理。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和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按照被告人数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书应当记录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未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陆超律师介绍:
【执业领域】
劳动与雇佣、纠纷解决、公司合规等法律事务。
陆超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熟悉劳动法,参与处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以及参与处理与为客户量身定制的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工作经历】
陆超于2015年至2017年于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工作,接触包括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于2017年10月加入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深圳。
【语言】
中文、英语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和经济管理学双专业学位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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