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机构可否约定仲裁时间(劳动仲裁机构可否约定仲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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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曜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机构不能约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应当遵循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辖区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

  崔曜律师介绍:

  姓名:崔曜,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510669980工作电话:,执业机构:中豪律师事务所,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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