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安庆市的干部职工到了离休或者是退休的年龄,是会要求办理退休手续的,而且办理了退休单位不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职工的公积金在离休或退休后要办理提取。那么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买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离、退休批文或离、退休证

  3、提取人个人存折(或银行卡)

  4、提取人单位填制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三、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步骤

  1、安庆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综合以上介绍,安庆的职工离休或退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要自己在公积金的账户里有余额,才能够申请办理提取,没有余额的是办理不到提取手续的。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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