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个人债务怎么处理最快(离婚后个人债务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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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贵律师解答:

   离婚后,债务人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个人债务,配偶不应清偿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产经营,那么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李长贵律师介绍:

  李长贵,资深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硕士,学历,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专业领域:公司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合同法律业务。

  1992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先后担任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爱乐乐团、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中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文馆、庆丰包子铺等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曾代理著名钢琴家、指挥家石叔诚名誉权纠纷案,对公司法、合同法有较深刻的理解。擅长公司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业务。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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