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使用费和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怎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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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丽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无效的,房屋使用费可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可适当低于租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约定的租金。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一方请求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刘荣丽律师介绍:
刘荣丽,执业证号:(15101201211745995)(信息完善中……)
性别:女,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律师职称: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12-09-05
执业机构: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028-86770180
联系电话:61887691电子邮箱:904949641@qq.com
擅长领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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