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社保缴纳规定(我国对于服刑人员的社保政策)

  一、服刑人员,还能交社保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是被关在监狱里。

  1.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不是用人单位。

  2.罪犯在关在监狱,既不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也不是灵活就业人员。

  因此,罪犯在服刑期间,不能交社保。

  如果以前缴纳过养老保险,也应在服刑期间,停止缴纳。

  处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93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9〕11号)。

  二、服刑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否有效?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如果在服刑以前,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在服刑之后,服刑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无效的。

  三、服刑人员还能领取养老金吗?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主要可以分为两类群体:一是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二是已经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的。

  1.对于在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群体:

  不能在服刑期间,办理退休手续。应暂缓办理,待服刑期满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2.对于服刑前已经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的群体:

  如果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放养老金,但不可参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

  如果退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被羁押定罪期间,停发养老金。

  如果被判无罪,可以补发被通缉或羁押期间停发的养老金。

  四、取消退休待遇,意味着什么?

  1.主要适用群体。一般来说,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取消退休待遇的群体,主要是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退休公务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退休待遇内容。一般来说,退休待遇主要包括:退休金(养老金)、各类补贴(比如采暖费等生活类补贴)、政治待遇(比如政治理论学习或读书看报类补贴、部分职务待遇等)。

  对于公务人员来说:常见的做法是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退休待遇(包括养老金、生活待遇、政治待遇等)。待刑满后,是否发放生活待遇,由原单位酌情决定。也就是说,刑满之后,是否发放生活待遇,要看原单位怎么做。对于参公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一般会参照公务人员处理。

  写在最后:

  一般来说,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所谓“取消退休待遇”,主要发生在公务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上,很少发生在企业人员当中。一旦“取消退休待遇”,就意味着会停发养老金和生活待遇。同时,视同缴费年限也将一并取消。就算服刑期满,退休后的待遇也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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