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解除权的规定(合同约定解除权)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法解除权的规,合同约定解除权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源源律师解答:
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终止是指当合同终止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债务等情形。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2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终止事由出现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继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刘源源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4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学历:无
执业机构:上海中路信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1211319555
主管机关:长宁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合同法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