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和律师解答同居关系可以随意解除吗男方(同居关系可以随意解除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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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永和律师介绍:

  徐永和

  执业证号:15301199310929696,已执业:27年

  执业机构: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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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同居关系可以随意解除吗男方,同居关系可以随意解除吗法律

  徐永和律师解答:

   在我国,如果在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号文发布的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本质要求,则不能随意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实施后,可以随意解除。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三条当事人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755-79000第七条依据《民法典》第1049条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男一女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必备条件的,视为事实婚姻。

   (2)1994年2月1日之后,民政部颁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重新登记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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