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存在的意义(什么样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电子合同存在的意,什么样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金艳律师解答:
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也是一种书面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包含的内容,可以随时调取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其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包含的内容,可以随时调取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李金艳律师介绍:
姓名:李金艳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411683189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57121175XW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若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4609388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31层
擅长领域:电子商务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