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存在的意义(什么样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电子合同存在的意,什么样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金艳律师解答:

   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也是一种书面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包含的内容,可以随时调取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其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包含的内容,可以随时调取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李金艳律师介绍:

  姓名:李金艳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411683189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57121175XW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若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4609388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31层

  擅长领域: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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