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倩颖律师解答: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构成应当具备如下要件:
1、主体之间必须具有家庭成员关系或共同生活关系;
2、行为人有违法行为,并且有损害事实;
3、行为人的伤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设施家庭暴力的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刘倩颖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27

  民族: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611677250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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