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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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倩颖律师解答: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构成应当具备如下要件:
1、主体之间必须具有家庭成员关系或共同生活关系;
2、行为人有违法行为,并且有损害事实;
3、行为人的伤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设施家庭暴力的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刘倩颖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27
民族: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611677250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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