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利息要写入借条吗还是借条(民间借贷借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间借款利息要写入借条吗还是借,民间借贷借条利息怎么写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卫永刚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利息要写进借条。否则,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卫永刚律师介绍:
出庭律师
卫律师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正式律师执业,2005年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熟悉企业日常法律服务,公司股份改造、兼并重组,股权转让、股东权利分配以及商务谈判等法律事务...
基本信息
代表业绩
擅长:公司法律事务经济合同房屋土地
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分会会员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正式律师执业,2005年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
(1)公司法律事务。熟悉企业日常法律服务,公司股份改造、兼并重组,股权转让、股东权利分配以及商务谈判等法律事务;
(2)经济合同。对各种类型的合同法律关系有深入研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的处理;
(3)房屋土地。擅长房产权属确认、房屋买卖纠纷以及房屋徒弟拆迁纠纷等方面的案件;
(4)刑事辩护。依托多年办案资历和业务资源,精于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
执业十年,专业专注,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成功代理了多起为主流媒体报道和关注的仲裁、诉讼案件,目前担任通用航空、民营科技、文化传媒、房产物业等领域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担任私人顾问律师,并多年坚持从事公益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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