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曾经是天子御膳,为何会变得遭人嫌弃?
“狗屠”是专职
战国时代有“狗屠”这样一种职业,以屠宰食用狗为生。正因为民间有吃狗肉的习惯,才有可能设立这种专门职业。
《史记·刺客列传》中描绘了因企图暗杀秦始皇而出名的荆轲。某日,荆轲旅行到燕国,与一个以“狗屠”为职业的人和擅长击筑(筑,中国古代传统弦乐器,形似琴,有13根弦,弦下有柱。演奏时,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音。起源于楚地,其声悲亢而激越,在先秦时广为流传。自宋代以后失传。1993年,考古学家在长沙河西西汉王后渔阳墓中发现实物,被称为“天下第一筑”。——译者注)的高渐离意气相投。荆轲好饮酒,每日与这两人一起在燕国的街上喝酒,喝到酒酣之时,就在街道当中,高渐离击筑奏乐,荆轲则和着乐曲引吭高歌,继而两人一起飙泪,如入无人之境。这里可以看出,战国时期吃狗肉是非常普遍的,以至于有人专门从事这样的职业谋生。
《战国策·韩策》中提到刺客聂政之事。某人请聂政暗杀其政敌,给了他一大笔金钱。但聂政说:“臣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旦夕得甘脆以养亲。”意即,自己有年迈的老母,家境贫寒,从外地来此,以宰狗谋生,早晚能买些甜美松脆的食物,以赡养家母就可以了。婉转地拒绝了那个人。可见,“狗屠”虽是一种较为卑贱的职业,但也能得到相应的收入。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吃狗肉的风俗并未见衰弱。汉高祖刘邦手下有一勇猛武将,名叫樊哙。他在加入刘邦军队之前就是一个“狗屠”(见《汉书》卷四十一)。也就是说,即使到了汉代,“狗屠”依然是一个蛮像样的职业。
管理狗的官职从战国时期开始一直设到汉代,只是其名字略有改动,称为“狗中”或“狗监”。《史记·佞幸列传》中就有记载,一个叫李延年的人,因犯罪而被施以宫刑,之后做了“狗监”,即管理皇帝的猎犬或祭祀用犬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狗肉成为禁忌
至六朝以后,事情发生了很大变化。任昉(460—508)所写的《述异记》中记载着一则值得注目的故事。
六朝宋元嘉年间(424—453)吴县(今属苏州)有一个名叫石玄度的人,家里养了一条黄色的狗。有一天,这条狗生了一只白色的雄狗仔。石玄度的母亲异乎寻常地喜欢这条小狗。不久这条小狗长大,可以带出去狩猎了。每次小狗跟着主人出去打猎,石玄度的母亲就一直站在门口等着这条狗回来。某日,石玄度旧病复发,请医生来诊断。他一看医生开出的处方,上面写着白狗的肺,就到市场上去买,但哪里也买不到。没有办法,他只好回家将家里所养的白狗杀了。石玄度的母亲就在狗被杀掉的地方又蹦又跳,号啕大哭,倒在地上又跳起来吵,搞得家里鸡犬不宁。这样的状态持续了数天。石玄度将狗的肺用来做药,狗肉则邀请客人一起吃了。石的母亲将丢弃的骨头一一捡起,全部埋在后院的大桑树之下,而后一个月里,每日朝着树呼唤狗的名字。而石玄度的病并未见好转,终于到了不治之时。临终之时他多次说到,狗的肺一点也不起作用,不应该杀这条狗的。看到此情景,石玄度的弟弟石法度发誓今后再也不吃狗肉了。
不能吃狗肉,否则将遭罚,这很明显是汉民族文化中新的动物观,是以往没有的饮食习惯。但这样的习惯是从何时何地开始的呢?
小说中描绘的动物形象,并非与现实生活完全无关,也不是无缘无故突然出现的。六朝志怪小说的内容,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著述者原意是记述真实的事,至少作者本人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听起来有些离奇而已,也正因为作者认为不可思议,才记述下来。因此后世人读起来会感到有点荒诞不经,但上述作品中描述的人对狗的感情以及对狗的印象,则说明吃狗肉的文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事实上,从六朝时期开始,日常生活中已出现了宠爱狗的现象。据《三国志》卷四十八《孙皓传》的注中引用的《江表传》的记载,一个名叫何定的人,为讨好孙皓,命令将校给孙皓献上好狗。将校们不远千里,出门寻购好狗。他们买来的狗,一条的价钱相当于数千疋(“疋”同“匹”,一疋约13.3米。——译者注)的丝绸,连狗脖子上挂的带子也要一万钱。另外,为照看一条狗,要专门配一个士兵。狗一下子成为珍贵的宠物。当然,将狗作为宠物来饲养的习惯以前并非不存在。《战国策·齐策》中曾提到孟尝君“宫中积珍宝,狗马实外厩,美人充下陈”。但在《礼记·曲礼上》中也有“犬马不上于堂”的礼规。那时还未曾见到像孙皓或讨好他的部下们那样对饲养宠物狗的热情。出现这种现象,只能推测中国文化中发生了某种变化。
游牧民族的爱宠
东汉覆灭后,中原地区陷入极度混乱之中,内战频繁。鲜卑族利用这个机会逐渐扩大了势力范围。晋灭亡后,鲜卑北魏政权统一了中国北方。其统治范围涉及现在的山西、河北、山东、河南、陕西、甘肃、辽宁以及四川、湖北、安徽、江苏的部分区域。鲜卑族是游牧民族,饲养狗是为了狩猎,因此习惯上是不吃狗肉的。
《北史》卷五十二《齐宗室诸王下》中有南阳王高绰的传记。高绰非常喜欢波斯狗,一日,他见到抱着孩子的妇人走过,竟然夺走孩子喂波斯狗。那妇人大声号哭,高绰发怒,让狗咬那妇人,这狗不听主人的话。他在妇人身上涂上小孩的鲜血,狗才扑上去撕咬。
波斯狗名为波斯,但究竟与西亚波斯有何种关系,并不十分清楚,当然,来自西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大汉和辞典》中将波斯狗解释为“狆”,这显然是误解。“狆”是中国原产的小型狗,不要说大人,连小孩也吃不了。能撕咬活人的狗,其体格一定是很大的。
北齐后主高纬也十分宠爱波斯狗,《北齐书》卷五十中记载着“犹以波斯狗为仪同、郡君”。意即:高纬非常喜欢狗,甚至赐给雄波斯狗相当于最高职位的爵位,赐给雌波斯狗女性最高爵位。
据史书记载,北齐皇帝是渤海人,但长期定居于北方,风俗习惯与鲜卑族完全相同(《北齐书》卷一)。作为游牧民族,鲜卑族对狗抱有一种特别的感情,这点是不难理解的。因此推之,北齐的皇帝高纬、南阳王高绰如此出格地喜欢狗,也是有据可循的。
从佳肴到宠物
不仅鲜卑族,中国西北地区的其他狩猎民族,在这一点上也是相同的。对于游牧民族来说,狗是生产工具,也是他们的朋友。吃狗肉是难以想象的野蛮行为。这种情况可以从祭祀的供品中看出来。比如,突厥人在祭天时,将羊和马作为供品(《隋书》卷八十四《突厥传》),但不供奉狗。根据突厥族的古老传说,他们是狼的子孙,而实际上他们也将狼作为自己民族的图腾(出典同上)。因而他们是不会吃与狼有亲戚关系的狗的。
从六朝到唐之间,突厥族、羌族、氐族、乌孙族以及其他西北地区的民族与汉族之间有着广泛的交流,在建立少数民族政权的同时,有很多非汉族的人移居中原。汉族人吃狗肉的习俗对他们来说是无法接受的违背道德的行为。不难想象,在移居汉族文化圈后,他们也将喜欢狗的风俗带了进来。特别是在他们作为统治民族君临中国北方时,厌恶吃狗肉的习俗肯定给汉民族文化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正好在同一个时期,印度佛教已经传到了中国。北魏的第三代皇帝太武帝以废佛毁寺而知名,但第一代皇帝道武帝是对佛教十分虔诚的信徒。佛教的清规戒律数不胜数,不要说狗肉,其他任何肉食都是要禁戒的。佛教传播到中国后,吃狗肉的习俗势必受到更大打击。
唐代的孟诜著有《食疗本草》一书,专门描述食物作为药有哪些功效,其中也提到了狗肉。作者在书中感叹道,奇怪的是近来人们都不知道如何来烹调狗肉了。肥硕的狗,血也很鲜美,是不能丢弃的,但现在的人吃狗肉时,把血都丢掉了,这样,药效就没有了。从这里可知,连庶民都忘掉了狗肉的食用方法,证明吃狗肉的人已经大幅度减少了。
另外,即便是吃狗肉,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禁忌。根据《食疗本草》所记载,狗肉是不能烤着吃的,也不能与大蒜一起吃,瘦的狗不适合食用,孕妇不能吃狗肉,其他还有如九月份吃狗肉会有损健康等的说法。
毫无疑问的是,从那个时代开始,吃狗肉的习俗日益受到蔑视。《酉阳杂俎》续集卷一中有个故事,描述了一个名叫李和子的流浪汉。故事中说“和子性忍,常攘狗及猫食之,为坊市之患”(李和子性情残忍,经常偷盗别人的狗、猫食用,街市上的人都十分讨厌他)。从这里可以看到吃狗肉已被认为是残忍的行为。这段叙述中甚至写道,李和子因吃狗肉和猫肉,最后被阎罗王招去,丢了一条性命。这个故事带了点说教成分,将吃狗肉的行为作为因果报应来阐述。
考虑到这样一些情况,唐代烹饪书籍中没有提及狗肉,应是不足为怪的了。可以推断,在六朝至唐代期间,吃狗肉的风俗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不能断言唐代以后中国的所有地区都不吃狗肉了,但在主流饮食文化中,狗肉已经遭到了排斥。
而其后多次的战乱中,部分汉民族不断向南逃亡,他们把吃狗肉的习惯带到了南方,最后,在广东等地扎下根来。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番禺定都建立的南越国的一批汉族人及其后裔,没有受到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的影响,而把吃狗肉的习俗一直延续下来了。
本文整理摘编自《餐桌上的中国史》 张竞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