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露律师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有哪些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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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介绍:

  戴小露

  律师事务所:四***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女

  执业证号:151*********19678

  律师类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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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有哪些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有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定义:夫妻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后来追认的债务。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债务,其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由配偶双方共有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经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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