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律师解答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构成何罪行(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构成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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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介绍:

  律师信息姓名周强性别:男,执业证号:111*********7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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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构成何罪行,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构成何罪名

  ***律师解答:

   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的人,一般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随意毁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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