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学丹律师解答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不同(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区别)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不同,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区别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韩学丹
执业证号:164*********68441,已执业:12年
执业机构: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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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不同,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专利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原始取得,即专利权人和其他有资格申请专利的人,可以向专利局申请专利;
2、衍生取得,即当事人可以通过转让、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专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将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尽快公布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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