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新玲律师解答租房子是否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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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19912
主管机关:黄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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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租房子是否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律师解答:
租房子不用签书面租赁合同。可以口头同意履行租赁关系。如果双方未能以书面形式确定具体期限,租期超过六个月的租赁是不正常的。承租人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但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第703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705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707条
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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