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新玲律师解答租房子是否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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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19912

  主管机关:黄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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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租房子是否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律师解答:

   租房子不用签书面租赁合同。可以口头同意履行租赁关系。如果双方未能以书面形式确定具体期限,租期超过六个月的租赁是不正常的。承租人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但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第703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705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707条

   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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