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寅律师解答试用期合同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是否可以随意解除有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试用期合同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是否可以随意解除有效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1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嘉华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57654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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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试用期合同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是否可以随意解除有效
***律师解答:
试用期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过失辞退或非过失辞退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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