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吉鸿律师解答哪些情况不可以行政复议(可以行政复议的有)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况不可以行政复议,可以行政复议的有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莫吉鸿
执业证号:164*********70607,已执业:9年
执业机构: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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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哪些情况不可以行政复议,可以行政复议的有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决定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变更、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解除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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