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铁成律师解答公司法关于经理的职责权限(公司法对经理的规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法关于经理的职责权限,公司法对经理的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孙铁成
高级联席合伙人
北京朝阳区
刑事业务团队
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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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公司法关于经理的职责权限,公司法对经理的规定
***律师解答:
《公司法》关于经理职权的规定: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法律依据
第49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出席了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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