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铁成律师解答公司法关于经理的职责权限(公司法对经理的规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法关于经理的职责权限,公司法对经理的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孙铁成

  高级联席合伙人

  北京朝阳区

  刑事业务团队

  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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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公司法关于经理的职责权限,公司法对经理的规定

  ***律师解答:

   《公司法》关于经理职权的规定: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法律依据

   第49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出席了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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