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旭律师解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罪名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罪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什么类型犯罪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冯国旭
执业证号:162*********93695,已执业:9年
执业机构:甘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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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罪名
***律师解答: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应是: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观要素。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具有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在履行职责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这几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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