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苇律师解答法院督办案件一般多久(案件督察电话有用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许苇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院督办案件一般多久,案件督察电话有用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许苇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5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211325238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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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法院督办案件一般多久,案件督察电话有用吗?
许苇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立案后不需要催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根据管辖范围对收到的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它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由检察院审查是否起诉。举报人或举报人不需要打电话催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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