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苇律师解答法院督办案件一般多久(案件督察电话有用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许苇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院督办案件一般多久,案件督察电话有用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许苇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5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211325238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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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法院督办案件一般多久,案件督察电话有用吗?

  许苇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立案后不需要催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根据管辖范围对收到的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它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由检察院审查是否起诉。举报人或举报人不需要打电话催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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