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相慧律师解答建筑施工付款方式(建筑工程款支付方式)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程相慧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建筑施工付款方式,建筑工程款支付方式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程相慧律师介绍:

  姓名:程相慧

  性别:男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110185208

  首次执业时间:2011-11-02

  执业机构:山东浩尚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硕士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专业:法律

  所内职务:聘用专职律师

  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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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建筑施工付款方式,建筑工程款支付方式

  程相慧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的四种支付方式如下:按工程竣工目标结算;根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分阶段结算;按照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

   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和付款。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对于合同期超过两年的项目,应在年度终了时进行项目盘点,并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和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完工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分工在合同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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