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相慧律师解答建筑施工付款方式(建筑工程款支付方式)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程相慧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建筑施工付款方式,建筑工程款支付方式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程相慧律师介绍:
姓名:程相慧
性别:男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110185208
首次执业时间:2011-11-02
执业机构:山东浩尚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硕士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专业:法律
所内职务:聘用专职律师
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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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建筑施工付款方式,建筑工程款支付方式
程相慧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的四种支付方式如下:按工程竣工目标结算;根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分阶段结算;按照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
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和付款。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对于合同期超过两年的项目,应在年度终了时进行项目盘点,并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和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完工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分工在合同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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