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海龙律师解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如何缴纳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如何缴纳出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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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海龙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

  性别:男,年龄:41,民族:汉族,政治面貌:民革委员,学历:博士,执业机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兼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320527464,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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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如何缴纳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如何缴纳出资额度

  纪海龙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的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一次缴纳的,应当立即缴纳全部出资额。分期缴纳的,首期出资应当立即缴纳。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认买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足额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发起人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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