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祥律师解答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民间借贷保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还款)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刘雪祥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民间借贷保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还款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雪祥律师介绍:

  刘雪祥

  律师事务所:四川释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200210831200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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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民间借贷保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还款

  刘雪祥律师解答:

   而在民间借贷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的,遵循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保证期限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与债权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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